金融創新
美國數碼藝術家Mike Winkelmann,以Beeple為名創作,最近其創作的虛擬藝術品《Everydays – The First 5000 Days》佳士得(Christie’s)網上拍賣,結果以超過6,900萬美元成交,創下了數碼藝術紀錄,也是全球首件以「NFT」(Non-Fungible Token/非同質性代幣)作為擁有藝術品的憑證。
今次拍賣價之高,竟僅次於「普普藝術之王」Jeff Koons與英國畫家David Hockney作品。但是更多人關心的,更是NFT的應用前景。
以NFT在區塊鏈發行的數碼資產,其非同質化代幣具不可分割、不可替代、獨一無二等特點,所以能夠作為擁有權憑證。
區塊鏈上數字的加密貨幣,有多種不同性質,例如原生幣(Coin),就是以提供像金錢一樣功能:作為帳戶單位、價值存儲和移轉媒介,例子包括了比特幣和乙太幣(ETH)等,必須擁有獨特的主鏈,以作鏈上交易及維護分散帳本的數據。
代幣(Token)則僅僅是作為貨幣形式,隨著時間推移存儲價值,企業能支付和使用服務,依附於某種的區塊鏈技術,以智能合約記錄帳本,如依附於Ethereum發行的多種Token代幣,用來數碼化資產。
代幣又可分為同質化和非同質化兩種。出於方便原因,通常被創建為ERC20令牌。同質化代幣就是FT(Fungible Token),互相可以替代、FT可接近無限拆分。某如將某項實體資產變成FT,變成股份一樣在市場上轉讓。
但「非同質化代幣」即NFT,則是唯一的、不可拆分的代幣Token;如加密貓、數字門票。也就相當於帶有編號的鈔票,世界上不會有兩張同樣編號一樣的港幣,也不會有兩個完全一樣的NFT。
相較於FT,NFT性質的關鍵之處,在提供標記原生數字資產的擁有權(即存在於數字世界,或發源於數字世界的資產)一種方法,擁有權可存在於中心化服務或中心化數據庫之外。
NFT基於乙太坊的新標凖ERC721協定產生,擁有權不阻止其他人視察或閱讀內容,只是捕捉資訊,然後發現該資訊與鏈上所有其他資訊關係和價值。
NFT由於其非同質化、又不可拆分,可以跟虛擬商品綁定。換言之,其實就是發行在區塊鏈上數字資產,不少資產屬於是電玩的遊戲道具、數字藝術品、甚至門票等,並且是唯一及不可複製。
NFT具備天然收藏屬性和便於交易,加密藝術家以NFT,就創造出獨一無二的數字藝術品,亦可以標記遊戲、知識產權、音樂、身份訊息、金融文件、門票等。但NFT可儲存在中心化的數據庫,儲存供應商須具有不可竄改 (Immutable)和永久性(Permanent)特點,否則數碼藝術可能被修改,導致最終一文不值。